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高通案和解 監委將調查是否適法

2018/8/14 11:2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4日電)公平交易委員會2015年開始調查高通案,去年10月祭出新台幣234億元裁罰,日前宣布與高通和解。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王幼玲今天說,將調查和解是否適法,有正當性和必要性。

查案監委指出,美商高通公司(Qualcomm)於CDMA、WCDMA及LTE等行動通訊標準基頻晶片市場具獨占地位,拒絕授權晶片競爭同業並要求訂定限制條款、採取不簽署授權契約則不提供晶片的手段及與特定事業簽署含有排他性的獨家交易折讓條款等違法行為。

監委指出,公平會既已決議處罰,究竟立場轉變的原因為何,此一和解行為是否有其正當性及必要性,是否適法合宜,公平會以事後承諾在台灣進行為期5年的產業投資方案為由,降低原處分的罰鍰金額,此舉有無違反其專業機關、獨立機關的立場,相關疑義均有深入瞭解的必要,監察委員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指出,根據公平會決議,高通整體經營模式所涉行為,損害基頻晶片市場競爭,屬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業者參與競爭之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9條第1款規定,處新台幣234億元罰鍰,創下公平會1992年運作以來,對單一公司最高罰鍰紀錄。事隔數月,公平會竟於9日在智慧財產法院與高通公司達成訴訟上和解。(編輯:楊凱翔)107081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