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專法終結租房噩夢 房東房客盼良性互動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8日電)租房市場不透明,房東與房客都有滿肚子的苦水,也期望租賃專法上路後,租屋市場能夠正常化,房東與房客「租」事平安、皆大歡喜。
租賃專法對房東祭出租稅減免優惠,另明定房客可以向房東要求遷入戶籍,並申報以租金抵減所得稅;另推動包租代管業者代為解決租房糾紛,使得許多為「房事」而苦的房東房客們宛如看見一盞明燈。
講到租屋,張小姐非常有感,張媽媽收入不穩定,有時房租沒按時繳,遭房東白眼算客氣,有幾次被限期搬家,母女倆隨時都在備戰打包,26歲那年她和媽媽合力在桃園購屋,但至今回到「家」仍有不真實感。
張小姐說,在她和媽媽的租屋人生中,修房子、換燈泡、修水管都是自己來,想入戶籍只會換來房東「搬出去」三個字,她能在台北市唸完中小學,都是托媽媽朋友的福,借入戶籍,至於租金抵減所得稅更是想都不敢想。
她回想,有一次繳不出房租被房東趕出門,當所有家當上車之後,搬家工人竟要求每車加價一萬元,否則要人好看。當時年紀還小的張小姐嚇得躲在媽媽身後,張媽媽為母則強,拿著剪刀槓上工人討價還價,這事讓張小姐對租屋、搬家產生極不安全感。
張小姐對於租賃專法很有感「這種規範租屋的法令早就該立法了」至少在房東和房客之間有包租代管的服務,各縣市政府也該支持中低收入戶租房,化解雙方的摩擦和不愉快。
祁小姐因為北上唸大學而展開租屋生涯,一開始她和朋友合租整層公寓,不許入戶籍、不准申報抵減所得稅,都是「正常」待遇,房東說只要正常交租,房屋維護得好,一年後續約月租可減500元。
祁小姐唸研究所時搬到新店區中正路上,5坪大的房間月租8000元,而且電費超貴,房東以一度5元計算,樓下便當店天天飄出炸物味道,更讓她倒盡胃口。
之後,祁小姐再搬新店另一處老公寓頂樓加蓋,5樓、8坪,月租1萬,住了3年,終於搬進台北市區,她笑稱自己「進城」了,房東依然不給入籍,不准申報所得稅抵減。
祁小姐算過,若可以申報房租抵減所得稅,一年可以省5000多元的稅金,但房東說,若要報稅、入籍就搬家,「大不了租給外國人」、「要不要住隨便妳」,祁小姐為了工作必須住在「城內」,只好忍著這口氣。
祁小姐認為,包租代管業對房客來說至少有一些租後服務,或許過去不願意麻煩房東的房客會去找物管,解決例如熱水器水不熱,馬桶不通等問題。租賃專法是對的路,有助房東和房客的權益對等。
家住北市萬華區張女士,是專門替婆婆媽媽打理出租房的「地下房東」,80多歲的婆婆與媽媽都有房子出租,張女士當「偽房東」近10年,看盡租屋百態。
張女士說,催繳房租之外,包括半夜鄰居吵架、停車位被占,水電費沒交要被斷水電,她都要解決,有一次,一名房客洗澡洗到一半突然停水,急扣她來查看,原來是裝在樓下的抽水馬達被一樓鄰居拔走報復樓上。
還有房客三更半夜催她去收租,婆婆不放心,勸她白天再去,但她還是硬著頭皮去收租,原來60多歲的房客正要上酒店泡妞,擔心口袋被酒店掏光,乾脆先繳房租,讓她哭笑不得。
後來,張女士把媽媽的房屋委託包租代管公司打理,雖然要付些代管費與修繕帳單,但從此前後任房客無空窗期,她也不再被急扣處理雜事、收房租、半夜帶看房子,生活輕鬆愉快。
張小姐以自身經驗說,房屋的結構只有專家最懂,自己臨時要找水電行,至少500元起跳,交給專業省掉這些麻煩,用房租投資幾檔績優股,每年領的股利,早就超過那些代管費。
黃先生原本是公務員,退休後搬到林口電梯房,他想,兒女都大了也不在台灣,乾脆把北市內湖區的老屋委託包租代管,並提供當成社會住宅出租,可享有北市府提供的優惠措施。
黃先生說,目前房客是離婚的中國大陸籍新住民帶著兩個孩子,住得愉快,北市府還提供3年共8萬元的修繕補助及持有稅的優惠,有包租代管業者服務得非常好,他一點都不煩惱租房的事。
他說,房東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出租,可以獲得包租代管業服務,施工修繕大小事交給他們去處理,自己還樂得輕鬆,「何樂不為?」(編輯:陸倩瑤)107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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