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非全面調漲 對物價影響不到0.08%
2018/3/16 18:20(3/16 21:48 更新)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16日電)經濟部今天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會中決議調漲平均電價3%,並決定將住宅及小商家用戶不調漲門檻分別調高至500度及1500度,預估對CPI影響不到0.08%。
經濟部今天召開民國107年第一次電價費率審議會,決定本次平均調幅為3%,由每度2.5488元調漲為每度2.6253元,由於不調漲門檻提高,住宅500度以下及小商家1500度以下電價不調整,分別有1055萬戶住宅與74萬戶小商家受惠,不受4月1日電價調漲影響。
但為節約能源,住宅用電超過500度、小商家用電超過1500度用電將適度調漲。
經濟部表示,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分析,電價調漲3%,對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影響約增加0.08%,經濟部次長龔明鑫表示,因非全面調漲電價,對CPI影響估不到0.08%,影響應屬輕微。
台電公司將依今天審議會決議及前述調價原則調整電價表並報經濟部核定後,於4月1日起實施。(編輯:林淑媛)10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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