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C錢進都更鬆綁 量能可逾2000億元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9日電)金管會表示,配合政府都市更新政策,加上為使金融機構轉投資的資產管理公司(AMC)功能轉型,將放寬業務項目,即資產管理公司用於都更的墊付款可超過新台幣2000億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宣布放寬資產管理公司業務項目,以利AMC配合推動政府都市更新政策,發函後即可適用。
銀行局局長邱淑貞表示,AMC業務主要以處理不良債權為主,然而,金融機構資產品質提升,不良債權案件大幅減少,AMC功能有轉型的需求,另一方面,適逢政府近期加速推動都更及老舊房屋的重建列為優先政策,因此,金管會除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參與都市更新業務外,並進一步放寬金融機構轉投資的資產管理公司業務項目。
邱淑貞指出,本次放寬增訂「危老條例」作為AMC辦理債權整合及墊付款項業務的法令依據。
邱淑貞強調,儘管現行AMC承作墊付款項總額已可達淨值的7倍,但囿於公司法第15條,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的必要者,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40%的限制,使得目前AMC墊付款業務僅100多億元。
邱淑貞表示,本次放寬突破了公司法第15條限制,即AMC墊付款可實際達淨值的7倍,承作量能將可超過2000億元。
根據金管會統計,目前金控、銀行轉投資的AMC有17家,包含上銀、中華開發、開發工銀、中華成長三、中華成長四、新光行銷、金陽信、板信、華南金、富邦、中國信託、元大國際、台新、兆豐、第一金、合作金庫以及遠銀。
此外,本次還放寬AMC可轉投資都市更新服務公司,但持股比率不得超過5%,且金控公司或銀行應督導AMC訂定轉投資計畫及相關控管機制,並提報董事會;AMC受金控公司或銀行委託擔任都市更新實施者,可挹注資金;AMC得擔任金控公司或銀行集團外的不動產都市更新實施者。10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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