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商宣導期權商品 期交所補助經費
2017/12/4 09:02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4日電)台灣期貨交易所決定補助期貨經紀商,辦理期權商品宣導推廣活動60%預算經費,若對國內外法人機構辦理推廣,還可獲額外加碼補助,業者可於明年3月31日前檢具活動企劃書提出申請。
期交所表示,明年上半年繼續辦理「107年上半年補助期貨經紀商辦理宣導推廣活動」,期交所希望藉此兼顧廣度與深度的補助方案,提供期貨商更多推廣宣傳資源,共同推動期貨市場持續成長。
期交所指出,107年上半年的補助活動,主要是協助期貨經紀商加強推廣近年上市的匯率期貨暨選擇權(包含美元兌人民幣期貨與選擇權、歐元兌美元期貨及美元兌日圓期貨)以及國外指數期貨(包含日本東證期貨、印度50期貨、美國道瓊期貨及美國標普500期貨),以及今年5月15日上線的夜盤交易與明年預計推出的匯率類新商品。
期交所說,受補助對象為各專、兼營期貨經紀商,欲申請補助的期貨經紀商,可於活動期間內自行辦理或與所屬期貨交易輔助人(IB)合作辦理宣導推廣活動,於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明年3月31日)前附活動企劃書向期交所提出申請,期交所將審核企畫內容,審核通過者,可獲補助活動60%的預算經費。
對於各期貨商的補助上限,期交所依各期貨商106年全年市占率訂有基本補助金額上限。另為鼓勵期貨商加強辦理對國內外法人機構的相關推廣活動,可分別獲得各15%的加碼補助,最多可再加碼補助30%。106120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