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裁罰千萬上限 顧立雄:一定要提高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2日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表示,目前對銀行、金控的裁罰上限是新台幣1000萬元,在修法上一定要拉高,問題是要拉高到多少。
顧立雄表示,目前公民營行庫共38家,以資產規模來看,占比在1%以下、屬於過小的有14家,且38家只有8家資產占有率超過5%,以獲利能力以及資產規模來看,跟其他國家的銀行相比是太小了。
顧立雄指出,相對來講,規模過小的銀行,在法遵、公司治理、資安、洗錢防制等成本,就經濟規模來講,也許就沒有辦法像資產規模較大的銀行來得容易。
他說,合意的併購對大家都有利,再考量未來科技創新對既有銀行業務的衝擊,金管會鼓勵金融機構合意整併,以達到適度規模。若業者提出整併時,在符合相關法令規定,能夠照顧到股東、員工、客戶的前提下,金管會都會盡量促成。
除了營造友善環境促成金融機構整併外,顧立雄先前也表示在金融監理上推動差異化管理,對表現不佳的銀行更嚴厲,除了罰錢,還能解任負責人、停止業務等,當大家感覺到痛時,也許就會去尋找好的時間點,進行合意併購。
對此,顧立雄今天進一步說明,目前金管會比重側重誘因面,至於痛的那面一方面有法令整備、法令修改的問題,並輔以金融檢查頻率及深度來進行。
同時,顧立雄也說,目前對銀行、金控裁罰1000萬元的上限「一定會拉高,現在問題是要拉高到多少」,且考量金融業別間罰度不同的問題,也會推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等法規修法,屆時將分批提出,尤其,外界關注、較具急迫性的會先提出。
另外,顧立雄提到,為鼓勵銀行辦理離岸風電融資,銀行局昨天發函放寬外商銀行承作離岸風電等再生能源項目融資時,分行授信對象不限於年營業額350億元以上企業。
銀行局副局長王立群說明,放寬前,同時在台設有分行以及子行的5家外商銀行,其分行授信往來對象限制為年營業額350億元以上企業,為配合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被認定為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者,則不適用這項規定。
顧立雄表示,外銀在離岸風電再生能源這塊融資上具專業經驗,外銀比較願意進行評估,且若融資金額過大時,外銀也可以找本土銀行一起參與,而有了外銀帶頭後,本土銀行也會比較放心承作這業務。10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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