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溢保單審查規範 即日起放寬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4日電)金管會表示,為鼓勵保險業開發設計具外溢效果的健康管理保險商品,即日起放寬外溢保單審查規範。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為提升國人對於健康管理的重視,鼓勵保險業開發設計具外溢效果的健康管理保險商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修正發布「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放寬健康管理保險商品的審查規範。
張玉煇指出,本次放寬主要考量健康管理保險商品於推動初期,國內外均缺乏相關經驗統計資料可供引用,且於經驗統計資料累積至具可信度前,無具體數據評估其鼓勵機制的費率是否符合適足性、合理性與公平性,導致此類商品恐難在現有規定下被開發出來。
張玉煇表示,為利保險業開發設計外溢保單,明訂此類商品於送審時,鼓勵機制的成本沒有可信度的統計資料可供引用者,其鼓勵機制的部分可排除現有規定的適用。
根據統計,截至106年10月底,已有5家壽險、共銷售7張外溢保單商品,今年前10月新契約保單件數為9216件,新契約保費收入超過新台幣6900萬元。
張玉煇指出,目前市面上的外溢效果保單可大致分為三類,首先依健檢結果提供減免保費的保單有兩張,分別由國泰人壽以及新光人壽銷售,今年前10月的新契約保單件數為8381件、新契約保費收入為5878萬元。
其次為依健走步數提供預防概念保險金及減免保費共有3張商品,由台灣人壽、中國人壽以及富邦人壽所銷售,前10月新契約保單件數為821件,新契約保費收入945萬元;
第三類則是給付樣態是健康檢查的外溢保單共兩張,新光人壽以及富邦人壽各1張,今年前10月新契約保單件數為14件,新契約保費收入140萬元,與8月底時持平。
張玉煇說明,所謂外溢效果保單,即保單設計除提供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發生所致損害的保險保障外,還提供鼓勵機制以鼓勵民眾落實或提升自身健康管理觀念及行為,以利健康促進正向效果者。
外溢效果保單的回饋可分為三類,一是降低保險費或提供現金給付;二是提高全部或部分保險給付項目的保險金額;三是以非現金方式給付鼓勵被保險人落實或提升自身健康管理觀念及行為者。10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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