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重大採購案應建立三方照會機制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6日電)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未來重大採購應建立三方合約(主管機關、銀行、廠商)的照會機制,金管會也會修法,在兼顧個資保密下,亦可核對授信撥款資料,避免慶富詐貸案重演。
顧立雄今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表示,第一銀行檢查報告出來時,他就已經對外說明,慶富案會演變至此,是因為國防部、慶富與一銀之間缺乏三方架構,彼此之間無法互相勾稽、互相照會。因此他建議,未來如果有類似的重大採購案,且有聯貸合約,應該要建立三方合約。
另外,有媒體報導,慶富公司發生財務問題後,國防部曾數次去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詢問慶富聯貸案,但金管會以「尚無事證顯示慶富涉及洗錢與詐貸」回應,等到慶富聯貸案違約後才回過頭來調查,因此國防部認為金管會亦有疏失。
對此顧立雄回應,他有看到相關文,並「沒有扯到」洗錢與詐貸的問題。國防部是要求金管會協助提供一銀對慶富的授信資料,但一銀的回應是,這涉及銀行法客戶資訊保密的規定,因此無法提供,金管會也如實回覆。
顧立雄說,國防部在立委質詢慶富案後發現有異,因此希望一銀提供慶富資金流向,但國防部沒明確講清楚「要做核對還是要做什麼」。若國防部今天把設備供應商列出來,讓一銀確認匯出去的款項是不是給這些設備供應商,「對焦式的處理會比較好」。他認為,這次的聯貸案,對大家來說是一個教訓。
媒體提問,國防部未提供設備供應商名單,導致第一銀行被慶富用假的供應商發票騙,為何貸後管理仍有疏失?顧立雄回應,相關交易憑證上的負責人簽名,兩家公司是同一個人簽名;且匯款到澳門與香港,地點也很可疑。
此外顧立雄說,在一銀的撥款過程中,可見到交易發票寫A公司,卻被要求匯款到B公司;下一次又是發票寫B公司,但匯款到C公司的狀況。即便沒有設備供應商名單,光這個就有明顯可疑之處,一銀卻未查證,顯有疏失。10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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