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申請電信門號 可用自然人憑證識別
2017/10/5 16:47
(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5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召開委員會議,決議國內5家電信業者修訂營業規章,未來網路申請電信門號,新增符合電子簽章法的數位簽章方式,可利用自然人憑證識別。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修訂營業規章,新增符合電子簽章法的數位簽章方式於網路申請電信門號,提供民眾便利的申辦服務。
NCC發布新聞稿說,要求5家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修訂營業規章,針對自然人申辦月租型門號時,得以網際網路方式辦理,民眾在上傳申辦電信服務所需的雙證件到申辦的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後,得以符合電子簽章法的數位簽章方式進行身分識別,例如以自然人憑證身分識別。
NCC表示,新增符合電子簽章法的數位簽章方式,簽署申辦文件後,各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在系統作業準備完成並實施後,可供民眾隨時利用網際網路,線上申辦電信服務,供行動不便或偏遠區域消費者方便申辦。
NCC說,除讓民眾享有無需臨櫃就可申辦行動通信服務便利性,也有利電信業者推動及電信競爭力提升。NCC未來將視各電信業者實施情況與各界反應後,必要時檢討修正。10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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