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網速差 NCC要求業者提供7天試用期
2017/10/2 14:59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基礎設施事務處副處長徐國根今天針對4G網速不佳表示,無線通訊會受環境影響,網速是動態的,要求業者提供行動上網7天試用期,讓民眾試用,再決定是否申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7月12日公布今年上半年4G上網速率量測結果,顯示4G全國平均下載與上傳速率分別為52.39Mbps(每秒百萬位元)與21.04Mbps。
民進黨籍立委張宏陸、陳賴素美上午在立法院召開「戳破電信4G的假象」記者會。邀請徐國根、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張英美與會。
張宏陸表示,NCC規定達到100Mbps才稱4G,但現在下載速率只有一半、上傳更只有兩成。消費者花4G的費用,卻得不到4G的服務,這非常不應該。
張宏陸也拿出自己的手機,在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記者會現場測試網速,測出來的網速,下載只有14.93Mbps,上傳只有3.52Mbps。
他說,要求NCC拿出態度解決問題,也希望消保官能夠重視電信業者是否有廣告不實的嫌疑,欺騙消費者,並研究是否應有退款機制,這樣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
徐國根表示,無線通訊會受到環境、無線電波、手機、使用人數的影響,實際網速是動態的,NCC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也特別提出,業者在契約上可用行動上網7天試用期,讓民眾先免費試用,再決定是否要申請服務。
他說,因為4G網路建設還是需要基地台建置,呼籲民眾支持4G建設。
徐國根告訴中央社記者說,100Mbps是高速基地台的設備規格,但實際用戶網路連線,全世界平均速度也大概是40到50Mbps,台灣在全世界算是名列前茅。10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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