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大停電減收電費 最高扣抵30萬元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8日電)815全台大停電,台電公司放寬停電賠償,減收592萬戶一日電費約新台幣3.6億元,並於近期寄送帳單備註扣繳費用,迄今已寄發其中的240萬戶,最高有扣減30萬元者。
桃園大潭電廠8月15日下午發生6組機組全數跳機,造成全台17縣市大規模停電,使得台電啟動罕見分區限電,影響戶數高達668萬戶。
台電隨後宣布停電賠償措施,從668萬戶中扣除重複兩次限電戶數後,對438萬限電用戶提出電費扣減專案措施,共計約3.6億元。其中,緊急分區輪流停電影響用戶的單日電費減收金額共約2.7億元;大潭跳機當下影響154萬戶停電也減收單日電費約9000萬元。
上述賠償金額在經濟部核備通過後,將從下期電費帳單起進行扣減。
對此,台電業務處組長李秀碧今天上午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電費帳單為兩個月收費一次,目前為止已針對815停電用戶的240萬戶開出減免電費帳單,還在陸續處理中。
李秀碧指出,寄送出的扣減電費帳單中,有90%以上用戶扣繳金額在500元以下,扣繳費用最高者約30萬元左右。
她說明,由於所有用戶都在饋線組別編制內,所以這戶扣繳30萬元者有可能是用電大戶,而非一般家庭用戶,才能達到如此高的金額,但礙於個資法規定,無法對外公布相關資料。
至於有部分用戶認為停一輪和停兩輪所扣繳金額相同,質疑不公平?李秀碧表示,依正常規定停電賠償是按次數計算電費,但815大停電是以特別專案方式進行,放寬給予用戶扣繳一天的電費,賠償金額是較原先規定高出許多。
台電先前表示,這次是針對停電用戶採取電費扣減專案措施,像是一般民生、小商店表燈非時間電價及住商型時間電價用戶,減收一天電費;另外,工業用戶及表燈時間電價用戶,也將扣減一天的基本電費。106091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