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水稻落花生損失重 公告現金救助
2017/6/18 16:04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雲林縣18日電)農委會今天公告雲林縣為水稻及落花生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因豪雨造成種植的水稻及落花生受害達20%以上,即可向當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救助。
雲林縣政府表示,0601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公告受理期間,部分農民因自覺農作物受害未達20%,便未前往鄉鎮市公所申報,受理截止後,又逢0613豪雨期間,成熟的水稻因含水量過重而倒伏,以及落花生淹水發芽更嚴重。
因此,農委會今天公告雲林縣為水稻及落花生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雲林縣政府指出,依農委會公布現金救助作業流程,自19日起10日內農民提出申請,30日內公所完成申請案件勘察,縣府收到公所資料後7日內完成抽查,農委會收到縣府相關資料後3日內核定,核定後3日內撥放款項。
另外,雲林縣也被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農(漁)民於6月28日前向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證明書核發隔日起15日內,檢附證明書、使用土地及設施合法證明文件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申請。10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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