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增設分行門檻放寬 11月適用
2017/5/18 19:23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8日電)為實現金融服務普及性,並鼓勵金融機構往偏鄉地區扎根,金管會放寬銀行增設分支機構門檻,預計今年11月即可適用新規定;今年核發的分行上限為24家。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預告鬆綁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申設條件,包含鬆綁申設分行的財務條件、增加申請次數由現行的1次調整為每年2次,且申請家數不受限,以及偏鄉申設時點不受限。
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管理辦法修正後,金融機構於今年11月即可適用新的規定申請分支機構,至於管理辦法修正發布前,今年5月仍依現行規定受理金融機構申請增設分支機構。
然而,令人納悶的是,在數位化金融發展的大環境下,近年不分公、民營銀行帶頭砍分行,金管會卻放寬分行增設條件,呂蕙容說明,主要是台北富邦等銀行有增設分行的意願。
呂蕙容指出,不是台灣所有民眾都使用數位化金融服務,且各銀行發展背景不一樣、據點分布不均衡,銀行仍有實體據點的需求。
同時,呂惠容也表示,金管會對於金融機構分支據點維持總量管制,由於去年銀行裁撤24家分行,因此,今年核發的分行上限為24家,「今年額度多出很多」,若有多家申請增設超出核發的額度時,金管會則根據評分指標衡量給予業者的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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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銀行增設分行財務條件為前3年度平均稅前淨值報酬率須達全體國銀及信用合作社同業3年平均值倍數的「1.5倍」,未來將放寬為「1倍」。
呂蕙容指出,現階段1.5倍的條件僅京城銀行以及中國信託銀行符合標準,放寬後,將有18家銀行符合申請條件,包含京城、中國信託、台新、國泰世華、新光、陽信、玉山、台北富邦、兆豐、上海商銀、凱基、遠東、安泰、第一、元大、彰化、聯邦、華南。10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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