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普氣體經營權之爭 中石化抗議中辦不公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17日電)中石化兼轉投資中普氣體董事長林克銘今天抗議經濟中部辦公室對中石化大小眼不公平,不僅6度向中辦申請登記遭拒,且只給2個月改選董監,明顯偏美商普萊克斯。
林克銘發表聲明,他並非中辦形容的弱勢董事長,依據中石化和美商普萊克斯的協議內容,本就由持股49%的中石化指派董事長一職,但過去連續6次向中辦申請記卻屢遭拒絕,前後拖了1年才同意登記,沒想到上任後立即遭解任,並且僅給兩個月就要求改選董、監事。
林克銘表示,台灣高等法院早在民國103年12月23日就核准依照中普氣體前董事長沈慶京所提改選董事長的臨時動議,由林克銘就任董事長;隨後經過最高法院、台北高等法院、苗栗地方法院等5次判決,但中辦拖到105年11月9日才准予登記林克銘為中普公司董事長。
不過,中辦非常有效率地在隔天11月10日發函給中普氣體,並且要求在兩個月(至今年1月9日)前改選完成,並依法改選董監事,逾期未辦理,董監事職務當然解任。
林克銘說,中石化兩個月內盡所有努力召開董事會,但合資對方美商普萊克斯均不出席,因此無法成行;隨後普萊克斯自行申請召開臨股會,中辦卻在1月13日立刻核准,並給予「3個月」間內召開臨股會,目前得知最新的臨股會將於2月21日召開。
中石化提供的資料顯示,下週的臨股會將討論「變更中普公司章程」、「全面改選中普公司董事和監察人」,章程將7席董事改為3席,監察人由2位改成1位;中石化原有3席董事(指派董事長)、1席監察人,將變成僅剩1席光棍董事。
林克銘強調,下週召開臨股會,中石化要求中辦回歸合資協議的精神,依原議4位董事由美商指派,中石化占3位,若對方不按照合資協議精神,中辦不應該予以登記辦理。
他說,中普氣體是許多特殊氣體國內唯一供應商,提供台積電、華亞科等其他高科技晶圓廠所需的氣體原料,對台灣半導體產業具有舉足輕重的關鍵地位。由於業務成長迅速,美商以只比中石化多2%股權,欲併吞整個中普氣體公司,接下來國內科技業者可能面臨採購遠比國外更高價的氣體價格,增加成本損害競爭力。
由於中辦准許美商在下周召開臨時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恐將導致美商全面掌控中普公司,屆時可能衝擊國內半導體產業。為此中石化強烈要求中辦能秉持行政中立原則,秉公處理美商普萊克斯與中石化之間的紛爭。10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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