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台化案骨牌效應 經部要與環署溝通
2016/11/1 16:51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 1日電)台化聲請假處分案遭駁回,經濟部工業局今天表示,儘管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須兼顧,但業者因法規趨嚴而未能取得操作許可,憂心未來恐引發骨牌效應,將再與環保署持續溝通。
台化公司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彰化廠 3座汽電共生燃煤爐(M16、M17、M22)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案,法官經審理後,今天駁回台化公司 3件假處分聲請。
針對台化案,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呂正華下午受訪時表示,由於相關法規由環保署主管,地方則由環保局執行,工業局將與廠商保持密切聯繫,並提供協助。
由於台化彰化廠申請鍋爐許可展延遭拒被迫停機,呂正華表示,整體產業發展可能會受到一些負面影響,主因為業者過去經營符合環保法規,但因法規與時俱進推展,現在卻無法取得操作許可,儘管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須兼顧,但他擔心恐引發骨牌效應。
呂正華指出,未來會再與環保署持續溝通,因在核電廠不易重起情況下,汽電共生發電也是重要能源供應之一,在民眾期待環境保護的工作做得更完善的情況下,他坦言需在之間取得折衷,某些特定個案將採協處方式處理。10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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