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熱危害 高市促業者設休息區
2016/6/29 11:57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9日電)為預防從事戶外工作的勞工朋友發生熱疾病,高雄市勞動檢查處今天勘查工地同時由業者演練,要求落實預防高氣溫作業熱危害,設休息區及提供飲水,違者要被罰款。
高雄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指出,資方未依規定落實預防高氣溫作業熱危害,勞檢處可以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324條,裁罰新台幣3萬到15萬元。
勞工局勞動檢查處科長黃耀銘說,目前還沒有明確規範攝氏幾度是要讓勞工休息,不過勞工局發放一份對照表,包括氣溫、濕度可以計算出戶外暑熱指數測量,以利資方防範高溫作業造成的熱疾病。
勞動檢查處長周春登指出,夏季氣溫飆高,增加戶外工作者熱疾病的風險,尤其部份戶外工作員因需要穿著厚重、不透氣的特殊裝備,特別辛苦。
以海洋音樂中心的工地臨近高雄港,工區空曠無遮蔽物為例,日照直接曝曬,環境溫濕度也較高,所以勞檢處特別到此勘查勞工的作業情形,並演練熱危害的風險管控與應變方法。
勞檢處要求人員演練,透過測量氣溫及濕度現況,依注意、警戒、危險、極危險等4個熱疾病風險等級,採取應有的預防行動,並演練當發生熱疾病時的急救、通報與處置。
周登春指出,從事戶外高氣溫工作前,要評估勞工身體狀況,工地要規劃休息區並準備足夠飲用水,每小時工作中至少安排15分鐘休息,依風險等級增加休息頻率;且飲水要少量多次,千萬不能等到口渴才喝。
勞檢處指出,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施規則,訂定於曝露在熱天工作的勞工,一定要安排至少6天的熱適應期,第1天50%的工作量,再逐天增加10%的工作量,當熱疾病風險達危險等級以上時,就不能再讓新進員工從事重體力作業,或穿著厚重不透氣的特殊裝備工作。1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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