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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收假美鈔案 遭重罰300萬元

2016/6/21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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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1日電)兆豐銀行收受假美鈔案,因未建立且未確實執行內控制度,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重罰新台幣300萬元。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兆豐銀行於105年1月到5月間收取 6筆244萬美元的偽鈔,依照相關事實查證後,發現兆豐銀行有兩大缺失,包含未建立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以及未落實執行內部作業規範。

邱淑貞指出,根據調查,兆豐銀行已在 102年對該帳戶申報疑似洗錢交易帳戶,依規定應持續監控該帳戶,不過,兆豐銀行並未對該帳戶持續落實監控,因此,內控不完整。

同時,金管會檢查亦發現兆豐銀行的驗鈔機曾出現卡鈔的情況,加上驗鈔機為舊款機型,顯示兆豐銀行在驗鈔機的維護也是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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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未落實執行內部作業規範上,邱淑貞指出,該疑似洗錢交易帳戶於 102年12月到105年1月間沒有交易紀錄,突然出現大筆且密集換鈔的異常交易,兆豐銀行不僅沒有落實了解現鈔來源等作業,且驗鈔過程完全仰賴驗鈔機,未以人工辨識。

金管會表示,兆豐銀行收受美元偽鈔案由於時間較長且金額較高,同時,衡酌兆豐銀行即時採取相關防範措施,並通報疑似洗錢,讓相關單位可以即時抓到嫌疑犯,因此,處罰300萬元罰鍰。10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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