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減量拚復工? 遠雄駁爆料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17日電)媒體報導台北市政府與遠雄各退一步,遠雄願減低容留人數,市府安全標準交建築中心審議。遠雄巨蛋經理楊舜欽表示,大巨蛋自償率經過計算,無減量必要,且雙方未談容留人數減量。
週刊報導,北市府尋求與遠雄合意解約大巨蛋爭議,但無法接受天價賠償金,導致進退兩難。知情人士透露,北市府為擺脫大巨蛋泥淖,考慮在520後,將7項安全基準中無法達成共識的 4項,交由營建署授權台灣建築中心審查,做為最後的解決標準。
週刊指出,遠雄也同意提出大巨蛋具體的減量方案,將容留人數上限大砍 3.3萬人;在市府與遠雄各退一步下,大巨蛋案可望峰迴路轉,復工已露出曙光。
楊舜欽回應,遠雄大巨蛋的公安標準前後歷經5年5個月的審查,始終符合國家法令規範及標準,並非北市府所稱的不安全。且自償率已經過試算,自然就沒有縮減量體的必要;至於容留人數控管,雙方也未討論此議題。
另外,報載台北市長柯文哲下週一赴北市議會報告大巨蛋案,報告書內容雖未提及「合意解約」或拆蛋、留蛋等字眼,但在「大巨蛋策進作為」的章節,內容提到北市府正依據此案興建營運契約與遠雄進行談判協商,希望遠雄巨蛋公司後續工程應符合公安標準,並盡快完成復工程序。
報告書內容雖稱盼遠雄應符合公安標準,並盡快完成復工程序,但仍批遠雄迄今不願提出環境影響評估、都市計畫審查,及建築執照變更設計送北市府進行行政審查,刻意拖延辦理復工審查程序,僅一再要求工期展延,不願解決問題的態度甚為明顯,若持續耗下去,將導致北市府與遠雄巨蛋公司間的訴訟纏訟數十年。
楊舜欽指出,大巨蛋的建照變更部分,早在 103年12月3日通過環評、104年1月22日通過都審、104年7月2日通過結構外審,其中大部分是帷幕牆,立面凹凸調整,變更部分並非巨蛋主體,也和公安沒有關係。但市府卻用公安的帽子扣在遠雄身上,企圖以舉世無雙自己發明的防恐標準重新評估審查,只為否定前朝政策才是罔顧江湖道義。
他強調,雖然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去年 7月31日說市府已經贏了,但遠雄身為履約廠商,仍有責任理當以履約為最大原則考量。如市府依據契約啟動任何程序,遠雄唯有訴諸必要司法程序,以保障企業及廠商權益。10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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