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12吋廠登陸承諾 投審會列管考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3日電)台積電申請赴陸設12吋晶圓廠今拍板,投審會未來除對台積電在台7奈米、10奈米製程逐季管考,對其承諾未來3年在台投資8600億元、增聘員工計畫也會列入管考。
經濟部投審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通過台積電申請投資30億美元赴中國大陸南京設12吋晶圓廠,為國內首件12吋晶圓廠獨資登陸的申請案,也是台灣企業赴陸單一投資案金額最大。
台積電去年12月7日向投審會遞件申請,投審會除了送請相關單位審查外,經濟部工業局今年1月18日也召開關鍵技術小組會議審議通過,主要有5大審查重點,包括投資製程技術須落後該公司在台灣製程技術一個世代以上、申請人以新設或併購方式投資應有主控權、台灣應有相對投資及研發、投資應可取得全球市場優勢地位、不得因大陸投資而有裁減台灣員工情形。
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表示,台積電10奈米製程技術於2015年試產,規劃於2016年量產,並將於2018年進入7奈米試產,因其南京廠2018年才會進入16奈米生產,有一世代以上製程落差,符合現行法令規定。
此外,台積電預計,未來3年在國內投資總金額為新台幣8600億元,其中2016年至2018年各約新台幣3000億元、2800億元、2800億元。
台積電這次登陸設12吋晶圓廠,張銘斌認為,有助其取得半導體市場全球領先優勢地位,台積電未來2018年全球市占率將由目前55%提高至57%,大陸市場占有率將由46%提升至近50%。
張銘斌表示,今天開會審查原則上沒有反對意見、無異議通過,後續管控部分,將針對台積電未來在台10奈米、7奈米製程每年逐季管考。
值得注意的是,台積電10奈米製程部分,投審會要求台積電完成量產後,需將已量產具體證明送交工業局認定,通過後才能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申請,將相關舊有機器設備運往南京設廠。
對於台積電承諾未來3年在台投資及增聘員工計畫,張銘斌指出,將定期進行管考,並要求台積電定期申報執行情形,必要時也會派人到南京實地查核大陸設廠計畫,後續投資案執行情形,以落實相關管理。10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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