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登陸放行 在台10奈米要先量產
2016/2/3 15:44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3日電)經濟部投審會通過台積電申請赴陸設12吋晶圓廠,未來台積電在台10奈米製程完成量產後需提出具體證明,送交工業局認定,通過後才能申請將台灣相關機器設備運往南京設廠。
經濟部投審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通過台積電申請投資30億美元赴中國大陸南京設12吋晶圓廠,為國內首件12吋晶圓廠獨資登陸的申請案。
投審會表示,這座晶圓廠規畫月產能約 2萬片的12吋晶圓,預計2018年下半年開始生產16奈米製程,此案投資總額30億美元,其中10億美元由台灣匯出,其餘20億美元由百分之百轉投資大陸地區及海外子公司以資金貸與方式提供。
其中,12億美元將以購買母公司台積電相關舊有機器設備方式,再自大陸匯回台積電。
由於台積電這次申請到大陸投資設12吋晶圓廠製程技術,須落後其在台灣製程技術1個世代以上,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表示,台積電10奈米製程2015年試產,規劃2016年量產,並預計在2018年進入7奈米試產,符合現行法令規定。
張銘斌表示,未來台積電在台10奈米製程完成量產後,需提出已經量產的具體證明,送交工業局認定,通過後才能申請向國貿局、科學園區管理局將台灣相關機器設備運往南京設廠。
有關在台應有相對投資及研發、不得因大陸投資而有裁減台灣員工部分,張銘斌指出,未來 3年台積電將在國內投資8600億元,且預計每年在台增聘2500至3500人。
針對台積電承諾未來在台相對投資以及員工增聘計畫,張銘斌表示,將定期做管考,必要時將派人到南京實地查核大陸設廠計畫,以及後續投資案執行情形,以落實相關管理。10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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