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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創條例修正 會計師:企業競爭力提升

2015/12/15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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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15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產業創新條例。勤業眾信表示,本次修法新增員工獎酬股票、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延緩課稅,有利企業留才引進新技術團隊,可望增加企業競爭力。

近年國內人才外流嚴重及技術能量不足。為回應產業界需求,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產業創新條例,未來企業員工取得包括員工酬勞的股票,或透過現金增資認股、庫藏股、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型股票等主要獎酬股票,在每人每年新台幣500萬元限額內,得緩繳所得稅5年。

勤業眾信(Deloitte)會計師陳惠明表示,本次修法新增員工獎酬股票延緩課稅,可讓員工入股,增加員工對企業的向心力,有利企業延攬人才;而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延緩課稅,也能幫助公司引進新的技術團隊,增加台灣企業競爭力。

不過,陳惠明指出,本次修法明定500萬元限額、但「時價」的認定與計算及應提示文件等相關事項,立法院授權財政部訂定子法。然而,時價認定方式將影響員工的所得多寡,因此後續財政部如何訂定子法,仍值得觀察。

陳惠明表示,若財政部認定時價為一般規定的「可處分日的市價」,員工可能稅負較重,若將時價放寬認定為股票的「淨值」,由於一般淨值比市價低,員工稅負就會比較少。

另外,本次修法也延長公司研發投資抵減年限,陳惠明指出,過去企業投入研發的投資抵減只可扣抵一年(抵減率15%),可能降低企業年度研發投資的意願,但修法通過後,研發投抵可選擇抵減年限延長至三年(抵減率10%),增加企業提高研發投資金額的意願。10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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