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太陽能反規避調查 台爭有利判決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5日電)歐盟執委會今年5月公布對台灣太陽能產品啟動反規避調查,預計明年2月公告結果。經濟部今天與歐盟執委會貿易總署進行視訊會議,將全力爭取歐盟對台灣太陽能產品有利判決。
針對歐盟執委會貿易總署先前派人來台進行太陽能反規避案調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今天與歐盟執委會貿易總署進行視訊會議,主動與歐盟諮商,瞭解歐盟來台調查情形。
國貿局晚間表示,會中除說明台灣近期採行強化管理措施、盡力為台灣太陽能廠商爭取豁免的有利判決外,也盼歐盟勿對台灣其他產品進行反規避調查。
此外,國貿局也已向歐方說明台灣政府採取相關防範中國大陸產品違規轉運重要措施,且措施已有成效,籲歐方正視我國政府及廠商所做努力,而歐方對台灣目前採行強化措施極為肯定,雙方透過已建立管道密切合作,將有利台歐盟產業發展。
根據歐盟近日來台調查台灣28家配合填答問卷廠商初步結論,發現大多數廠商為真正生產者,未來應可豁免於反規避措施。
國貿局表示,歐盟目前僅針對少數受調查廠商發出通知信件,上述廠商需在收到信件後10日內,提出補充資料及針對有疑義內容提出說明。
國貿局指出,歐盟現正研析相關問卷及統計資料,預計今年12月中旬提出事實揭露報告,屆時將提供20天評論期,受調查合作廠商、相關利益團體及政府部門皆可提出評論,歐方將於考量相關評論意見後,於明年2月底前公告判決。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歐盟對台灣太陽能產品反規避調查案主要與中國大陸太陽能產品雙反(反傾銷及反補貼)案連動,雙反措施將於今年12月4日期滿,但已有歐洲廠商提出落日複查要求。
國貿局分析,若歐方決定終止雙反措施,台灣反規避調查案也將停止;但若繼續執行雙反措施,則台灣反規避調查案將繼續進行,屆時將依明年2月判決,對未獲豁免廠商開始執行反規避措施。10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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