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保經擅自停業 金管會註銷執照
2015/11/24 18:29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4日電)民安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將保戶委託代繳保費直接解繳保險公司,以及擅自停業等重大違規情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宣布依保險法廢止其營業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
保險局局長李滿治今天表示,民安保經有三大違規情事,包括未將保戶累計超過100萬元的保費繳給5家保險公司,所幸保戶權益沒有受到影響;未依規定提報102和103年財報;沒有申報就擅自停業。
根據規定,民安保經遭廢止營業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後,其負責人5年內不得再經營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業務。
同時,金管會呼籲保經公司應落實法令遵循制度,確實依保險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洽訂合約作業。10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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