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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徵地違憲 日勝生:市府地主爭議

2015/9/25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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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5日電)針對美河市案,大法官會議解釋,徵收交通事業外的毗鄰地,用於捷運聯合開發案違憲。負責美河市開發的日勝生表示,釋憲針對台北市政府與原地主爭議,不影響日勝生的法律權益。

台北市捷運局1991年向新北市大坪林王姓、廖姓等地主徵收土地,辦理美河市聯合開發案,廖姓等地主認為,政府僅說要徵地做為捷運系統之用,並沒有提到聯合開發,但最後卻蓋成美河市,顯有重大違失,因而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徵收。

就美河市聯合開發案,日勝生副總經理周惠玉指出,日勝生公司依相關法令、台北市政府公告招標文件,及相關投資契約約定辦理;依當前憲政體制,自應受憲法上財產權保障,及相關法令的保護。

周惠玉認為,司法院大法官今天作成第732號解釋,主要針對台北市政府與原地主間所生土地徵收爭議,與日勝生的美河市聯合開發案,為截然不同層面、不同層次的法律關係。日勝生所受憲法及法律上的權利保護,不因大法官732號解釋而受影響。10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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