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印產銷履歷可重罰百萬 勿試法
2015/9/5 19:38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5日電)農委會表示,嘉義縣戴姓養殖業者擅自印製產銷履歷標籤案,因違反標示規定,已可開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若再確認未經驗證屬實的話,最高將再罰100萬元。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曹紹徽表示,因為嘉義大學不是執行水品產品的產銷履歷驗證機構,全國只有海洋大學是水產品的產銷履歷驗證機構,戴姓業者的案例卻標榜經嘉義大學驗證,因而破功、被發現。
她說,戴姓業者因違反標示規定屬實,至少將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農委會已協調驗證機構協助嘉義縣政府查證,若確認未經驗證,產品卻使用產銷履歷標章,將可再罰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並失去使用產銷履歷標章的資格,呼籲業者勿試法、得不償失。10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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