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仲介協會:印尼漁工獎金由政府協商
2015/7/28 22:43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雅加達28日專電)中華民國人力仲介協會副理事長蔡源龍表示,印尼主張在漁工聘雇切結書中,有關雇主應給漁工每月新台幣1000元獎金的文字,仲介協會建議應由兩國政府去協商。
為確保印尼漁工持續輸台,蔡源龍與多名台灣仲介組團,今天前往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與局長亞古斯定(Agusdin Subiantoro)進行協商。
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表示,雙方達成協商共識,並出示協商後加註的切結書,其中第二點指出「雇主必須提供與台灣船員一致的伙食,且台灣仲介必須與雇主溝通每月發給印尼漁工最少新台幣1000元獎金」。
對此,蔡源龍表示,關於這一點,仲介不能代表雇主表態,加上印尼官員及印尼仲介在會議尾聲以印尼語迅速唸過一遍修訂文字,倉促裁示散會,並未徵求協會同意,因此,這一點不能算是獲得雙方共識。
他說,關於印尼漁工獎金部分,應該由印尼政府和台灣政府自行協商,仲介協會只同意第二點上半段「雇主必須提供與台灣船員一致的伙食」,至於與會的個別台灣仲介就算支持印尼方面提出的漁工獎金,也不能代表協會的立場。
蔡源龍指出,協會原本的版本是「依工人的工作能力及努力給予獎金」,不是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後來自行修訂的「台灣仲介必須與雇主溝通每月發給印尼漁工最少新台幣1000元獎金」。
至於切結書中其他兩點,「如果船上沒有床舖及衛生設備,雇主必須提供適當住所,仲介有義務告知」,以及「雇主不允許從薪資扣取住餐費,並必須按照印尼勞工部、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所發出的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來台工資切結書,仲介公司有義務告知」,協會表示支持。10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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