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清境不適宜作都市發展用地
(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25日電)清境農場是台灣三大高山農場之一,卻是開發最為密集地區,南投縣政府提出「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營建署今天指出,考量國土保育與環境安全,不適宜作為都市發展用地。
內政部今天召開區域計畫委員會第359次審查會議,與會委員及機關代表都認為,計畫內容中,未來都市計畫的使用強度與發展總量,兩者仍高於現況非都市土地相關法令規定;使用強度是指風景區建蔽率20%、容積率平均40%,發展總量則為既有民宿總樓地板面積15萬公頃。
目前法令規定各種用地內申請建造自用農舍者,其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 495平方公尺,營建署指出,清境風景特定區大部分位於經濟部依地質法公告的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基於國土保育及環境安全,此地區不適宜作為都市發展用地。
營建署解釋,南投縣政府在102年3月11日函送「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申請書,並向內政部提出新訂都市計畫的申請。
內政部檢視相關內容後,分別於102年及103年間提到區域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查會議討論,南投縣政府依據會議結論修正申請書後,於104年6月1日再函送該部徵詢意見,內政部今天再次提到區域計畫委員會第359次審查會議討論。
營建署強調,「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是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2條規定辦理,屬「管制型」計畫,並非傳統以住商為主的都市計畫,希望透過擬定都市計畫方式,降低開發強度,積極管制高山農業、提供公共設施、研擬防災水保配套措施等,以確保當地環境安全及品質。
營建署也說,本案目前是屬可行性規劃徵詢意見階段,並非准駁與否審議程序,內政部區域計畫主管機關就「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所提供的意見,將函請南投縣政府審慎研議,並送請都市計畫主管機關納入後續核定參考。10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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