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停灌稻作 二期可提早供灌
2015/6/20 17:28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日電)農委會農田水利處表示,104年一期稻作停灌3.27萬公頃的補償費,7月1日起開始發放;非停灌區目前抽穗期的用水都正常,且停灌區二期稻作將可提早供灌。
農田水利處簡任技正兼科長林國華指出,104年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嘉義等地的第一期稻作停灌,停灌水稻面積達3.27萬公頃,為公告停灌面積4.36萬公頃的75%,各水利會已於5月15日完成現地查核作業,7月1日起開始發放補償費。
關於各停灌區二期稻作供灌可提早1旬,即10天,水利會規劃,桃園水利會預訂7月1日起開始供灌,新竹水利會訂於6月22日開始供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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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水利會明德水庫及中港溪灌區訂於7月16日起開始供灌,提早5天。
此外,嘉南水利會已於6月11日起開始陸續供灌,提早供灌是為了方便農民即早展開第二期整地插秧作業,維持農地充分利用。10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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