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停工 營建署:依法可執行
2015/5/21 13:42
(中央社記這陳政偉台北21日電)台北市政府指遠雄大巨蛋工程涉及違反建築法第58條,都市發展局以書面勒令遠雄巨蛋公司立即停工,營建署今天表示,這是地方政府職權,如果出於事實認定,當然可以依法執行。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稍早表示,台北市政府作為大巨蛋的主管機關,依據建築法第58條,要求遠雄停工,主要是因捷運產生裂縫、古蹟損毀、環評承諾事項並未遵循。
針對大巨蛋安全防火避難設計,營建署之前曾說明,大巨蛋防火避難性能計畫書經 5次會議審查才評定通過,審查時間長達3年6個月,並非外界所說,在有公安疑慮情形下給予認可。10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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