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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可再調降期貨交易稅

2015/4/29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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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9日電)金管會今天建議,刪除期交稅落日條款即於104年12月31日到期後,期貨交易稅率仍維持10萬分之2,並且若財源充裕或為擴大國際競爭力,可再調降期交稅。

立法院財委會30日將舉行「廢止期貨交易稅條例的影響公聽會」,邀請財政部與金管會等部會出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全球主要期貨交易所如美國、日本、新加坡、香港等,皆不課徵期貨交易稅。

為了提振台灣期貨市場的交易動能,自民國87年通過期貨交易稅條例以來,歷經4次調降期交稅,分別為89年5月、95年1月、97年10月及102年4月,102年4月將期交稅調降至10萬分之2。

金管會表示,103年期貨交易量為2.02億口,較102年1.53億口成長32.1%,且創下歷史新高紀錄,顯見降稅對於刺激交易量增長,確實有顯著效果。

金管會表示,各主要期貨交易所為增加競爭力,紛紛透過相互授權掛牌方式,進行策略聯盟或共同行銷,亞洲鄰近國家皆未課徵期交稅,台灣卻課徵期貨交易稅,交易成本相對偏高,使台灣期貨交易所在與國外期貨交易所推動跨境商品的合作案時,處於競爭劣勢。

金管會建議,期交稅仍維持10萬分之2,刪除落日條款,也就是在104年12月31日到期後可以繼續維持,倘財源充裕或為提升期貨市場國際競爭力,建議得再次調降期貨交易稅率。10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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