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火警 反核籲檢調偵辦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7日電)台電核三廠2號機輔助變壓器今天凌晨發生火警意外,反核人士認為與變壓器弊案有關,呼籲檢調介入偵辦;也有學者認為台電應加強管理制度與提高安檢頻率。
核三廠2號機的輔助變壓器今天凌晨0時15分突然故障起火,台電公司廠內消防隊在17分鐘內撲滅火勢,2號機因此緊急停機。
這已是核三廠運轉以來第4次火警意外,連同2009年6月12日事故,都與變壓器有關。
核工專家賀立維說,台電負責驗收採購變壓器的員工,涉嫌收受喝花酒招待、驗收放水,去年才被法院判刑10年,質疑核三廠也使用到有瑕疵的變壓器,呼籲檢調應該盡快介入偵辦,徹查所有台電電廠的變壓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崔愫欣則說,核三廠可說是台灣三座核電廠中意外最多的,這已經是啟用以來的第4次火警,顯示核三廠的人為管理與安全檢查有很多問題。
她表示,儘管台電一再強調沒有造成輻射外洩,但希望政府能檢討核安通報系統,讓周邊居民生命受到保障。
清大教授李敏說,依現有資料看來,這次變壓器的火警意外並沒有輻射外洩的疑慮,不過變壓器如果絕緣油外漏就會有起火燃燃的風險,台電確實在監控相關參數及設備維修上應更用心。
另一位清大教授葉宗洸則認為,管理不善或設備老舊都可能是肇因,但還是要等台電調查後釐清;未來的預防之道,除強化管理外,也可提高檢修的頻率。
核三廠在1985年7月7日首次發生失火事件,其中以2001年3月18日3A級事件最為嚴重,核三廠緊急供電系統電源開關短路引發火災,斷路器和開關完全燒毀,備用手動柴油發電機無法上線,狀況持續 2個多小時後才解除;顯示備用設施未必能在需要時發生作用。
核三廠2009年6月12日發生變壓器火災,儘管尚未危及核子反應爐,但因不斷竄起的黑煙,仍讓附近民眾陷於恐慌。10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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