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核災食品輸台 官方協助團體訴訟
2015/3/25 11:53
(中央社台北25日電)日本核災區食品改標輸台銷售損害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積極協調業者辦理退費,為展現政府捍衛消費者權益決心,必要時將協助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
業者違法改標日本核災區食品輸台銷售事件爆發後,行政院消保處及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已協調業者辦理問題食品退費,也正積極處理事件申訴案。
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別讓自己權益睡著了,如認為所購買食品可能為日本核災區食品改標輸台者,應保留商品發票或購買憑證(收據)以便辦理退換貨。
如因這次事件權益受損,主張退貨卻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若消費者無法依協商協調制度獲得妥適賠償者,依消保法第49條及第50條規定,同一原因事件受害20人以上消費者,於讓與其損害賠償請求權予經認可優良消保團體並經消保官同意後,得提起團體訴訟。行政院消保處於必要時,在符合規定情形下,將協助受害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10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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