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才有 Apple給14天鑑賞期
2014/12/31 08:02
(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布魯塞爾30日專電)為了符合歐洲聯盟規範,蘋果公司悄悄從本週開始,給予歐盟地區民眾14天下載應用程式、音樂或書籍的鑑賞期。換句話說,14天內消費者若不滿意,蘋果將不問理由退費。
歐盟觀察家(EUobserver)今天幫不願聲張的蘋果(Apple)宣布了這項消息。報導指出,蘋果悄悄在最新的英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波蘭文與荷語版本的用戶權益聲明中,加入這項新規範。不是歐盟成員的挪威也有同樣的退費條款。
根據蘋果的聲明,消費者在包括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麥金塔應用程式商店(Mac App Store)、iTune和iBooks等蘋果網站購買音樂、書籍或應用程式時,享有14天鑑賞期,期間內無須任何理由,即可取消交易並獲得全額退費。
不過,歐美盛行的禮物卡(gift cards)則不在適用範圍內。美國與加拿大用戶也不適用。
蘋果此舉目的在符合歐盟在今年6月通過的消費者權益規範,要求廠商給予非店面購物消費者14天商品鑑賞期。換句話說,不論是郵購、網路購物或電話購物的消費者從收到貨品開始,享有14天內得退貨權利。10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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