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產經營業用車使用牌照稅 十月開徵2014/9/25 21:35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5日電)財政部賦稅署表示, 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 期限至10月31日止,納稅義務人應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