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神仙谷悲劇再發生 文化部9月底提藝文契約範本
(中央社記者邱祖胤台北16日電)為避免今年3月在神仙谷的悲劇再度發生,文化部今天承諾將於9月底提出各類型藝文工作的承攬或委任契約範本,保障藝文從業人員權益。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文化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勞動部官員,就「影視與劇場工作安全應如何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文化部長李永得、國表藝中心董事長高志尚因疫情因素居隔請假,由文化部政務次長蕭宗煌、國表藝中心主任秘書郭美娟代表進行報告,勞動部由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報告。
蕭宗煌報告表示,目前已全面盤點各類影視補助要點,明訂補助項目包含職業安全維護相關經費,並將「職業安全」列入評選項目,具體要求獲補助者遵守勞動法規,必須進行風險評估,提供工作安全計畫,參與職業安全訓練課程等。
此外,不論劇組是否獲得文化部補助,劇組向影視局申請協拍服務時,必須提供「拍攝場地風險評估建議清單」,以及「安全維護計畫自行確認表」,如果是高風險狀況,像是有高吊、下墜風險、特技動作或是水下作業、爆破等等,都必須提供相對應安全防護清單。
蕭宗煌表示,為了避免今年3月在神仙谷的悲劇再度發生,文化部會持續瞭解劇組需求,除了國表藝三場館定訂相關規範、辦理研習課程,宣導劇場安全規範;地方場館則邀集劇場專業委員檢視場館安全性,並提供相關諮詢,要求落實職安規範和勞動權益。
除政府機關外,文化部也和民間表演藝術公協會合作,如,台灣技術劇場協會、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持續合作辦理相關研習課程。
蕭宗煌表示,目前正和勞動部及藝文公協會合作,預計在9月底提出各類型藝文工作的承攬或委任契約範本。
多曼尼製作公司拍攝影集「初擁」,劇組3月間前往苗栗南庄神仙谷取景,卻在收工時傳出悲劇。38歲黃姓攝影師及34歲王姓助理不慎跌落溪谷,經送醫搶救均宣告不治。(編輯:方沛清)1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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