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漫畫博物館另覓新址 不設在中台灣電影中心
2020/5/13 19:36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13日電)為永續保存及推廣台灣珍貴漫畫史料資產,文化部在2017年與中市政府簽署國家漫畫博物館合作意向書,但雙方經近30次協商會議始終無法達成博物館空間3大需求,將另覓合適地點。
文化部近年啟動台灣漫畫史調查研究及動漫畫史料徵集,陸續蒐集台灣各地珍貴漫畫史料,以重建台灣漫畫史。
文化部在2015年受台中市政府邀請合建「中台灣電影中心」,雙方並於2017年10月簽署「國家漫畫博物館」合作意向書,原訂以中台灣電影中心部分空間建置國家漫畫博物館,為台灣漫畫設置專屬典藏及展示區域。
文化部今天發新聞稿表示,肯定中市府推展中台灣電影及動漫產業的決心及努力,不過關於新建中的中台灣電影中心空間規格,雙方經過近30次協商會議後,始終無法達成文化部自合作起即提出的博物館空間3大基本需求,包括「空間集中」、「獨立出入口」、「獨立機電系統」,博物館空間不能與商場混在一起,因此雙方至今仍未簽訂行政契約。
目前文化部也已多方諮詢漫畫界、博物館及建築領域專業人士意見,與會代表多表示,中台灣電影中心現行空間規劃,確實難以調整為符合國家級漫畫博物館的基本維運標準。
在考量國家級漫畫博物館應有的規格及品質,以及後續能否永續營運等條件後,文化部決議將另覓場址設置國家漫畫博物館。
不過文化部已向台中市政府表示,將以同樣預算規模補助支持中市府將中台灣電影中心新建完成,原國家漫畫博物館空間調整為ACG產業中心等相關用途,以創造雙贏。
至於國家漫畫博物館後續設置地點,文化部也歡迎台中市及各縣市政府提案其他可供建置的地點,後續將由專業團隊協助評估。(編輯:吳協昌)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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