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跨性別人士遭強制「治療」 提訴獲賠中國首例
(中央社台北23日電)中國河北有跨性別人士兩年前被父母送醫,醫院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施以電擊「治療」,導致她身體受到嚴重傷害,因此對院方提訴,近日獲賠。據報導這是中國首次有跨性別人士成功針對醫院電擊「治療」提出法律挑戰。
香港01日前報導,河北28歲跨性別人士「靈兒」(化名)出生時為男性,但性別認同是女性,從小就喜歡和女孩玩,不受男孩歡迎;讀大學了解更多後,確認自己屬於跨性別,這些年一直想存錢做變性手術,也曾長期服用相關藥物。
靈兒2021年向父母坦白跨性別身分,但受到強烈反對,更在2022年7月被送進秦皇島市第五醫院,經診斷為「焦慮障礙和自我不和諧的性取向」。
靈兒表示,一開始,她只覺得配合一下就好,不料住院時醫院以繩子將她綁在病床上進行了電擊。
住院97天期間,靈兒經歷了7次的電擊「治療」,導致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每次接受治療,我都會暈倒…我不同意,但我別無選擇。(醫院)試圖『糾正我』,讓我符合社會期望」。
靈兒說,期間靈兒曾多次要求停止治療,但都被拒絕,直到2022年10月底才因治療費用等原因停止治療出院。她的心臟因電擊而出現問題,需要藥物治療。
靈兒之後對醫院提訴,控告院方侵害她的個人權利。
該案今年8月在秦皇島市昌黎縣人民法院一審線上開庭審理。醫院方在庭審中表示,靈兒本身有認知障礙問題,而治療經其監護人同意,電擊療法符合規定,醫院沒有過錯。涉事醫生更曾表達,「(如果靈兒的)爸爸媽媽因為這個自殺了,(靈兒)影不影響社會治安?」
報導說,河北省昌黎縣人民法院10月31日主持調解後,靈兒獲得醫院支付人民幣6萬元(約新台幣27萬元)賠償金,成為中國首例跨性別人士成功針對醫院電擊「治療」提出法律挑戰。
靈兒表示,跨性別人士在中國的處境並不樂觀,群體缺乏保護,希望這次案例可以幫助其他LGBTQ+社群解決醫療糾紛,維護自己的權利。
世界衛生組織(WHO)2018年6月公布的新版「國際疾病分類」(ICD-11)除了將「性別認同障礙」更名為「性別不一致」,更將「性別認同障礙」自精神病章節中移除,改為列在「性健康」的章節內。
世衛表示,目前證據已清晰顯示「性別不一致」並非精神病,若繼續列在精神障礙章節內將造成污名化。ICD-11已於2022年正式生效。(編輯:周慧盈/陳鎧妤)11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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