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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前夕 中國對台美共聚聚甲醛反傾銷立案調查

2024/5/19 13:20(7/3 22:0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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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高雄港區貨櫃場。(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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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19日電)中國商務部今天公告,即日起對原產於台灣、美國、日本、歐盟的進口共聚聚甲醛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調查期限為明年5月19日前,特殊情況可延長6個月。

在總統當選人賴清德明天就職前夕,中國商務部今天於官網刊載「關於對原產於歐盟、美國、台灣地區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Polyformaldehyde Copolymer)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的公告」。

公告指出,中國商務部於4月22日收到多家公司代表中國共聚聚甲醛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初步審查,依據反傾銷條例第16條規定,決定自5月19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美國、台灣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傾銷調查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被調查產品名稱為共聚聚甲醛,又稱聚氧亞甲基共聚物,或聚氧化甲烯共聚物。

共聚聚甲醛可以部分替代銅、鋅、錫、鉛等金屬材料,可直接用於或經改性後用於汽車配件、電子電器、工業機械、日常用品、運動器械、醫療器具、管道管件、建築建材等領域。

公告指出,利害關係方應於公告發布日起20天內,向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登記參加反傾銷調查。

利害關係方若需要對這次調查產品範圍及申請人資格、被調查國家(地區)及其他相關問題發表評論,可在公告發布日起20天內將書面意見提交至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調查開始日為5月19日,應在明年5月19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可延長6個月。(編輯:周慧盈)11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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