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六四集結案 香港高院維持判刑15個月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1日電)在終審法院作出裁決後,香港高等法院今天恢復對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六四」集結案的定罪,並維持判刑15個月。
綜合本地電子媒體的報導,高院法官駁回鄒幸彤的上訴,維持地方法院最先對其定罪及判刑15個月的判決。
2021年,前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副主席鄒幸彤在報章發表文章,呼籲市民參與當年6月4日的「六四」集會,而警方此前已經以防止疫情擴散為由,禁止支聯會當晚在維多利亞公園集會。
警方其後起訴鄒幸彤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地方法院最初裁定罪成,判刑15月,鄒幸彤不服上訴。
2022年底,高院裁定鄒幸彤上訴得直(勝訴),定罪和判刑被撤銷,當時法官在庭上指出,雖然警方因應疫情禁止支聯會舉行公眾集會,但這項禁令的合法性未能確立,因此即使鄒幸彤呼籲他人到維園集會,也不算犯法。
律政司隨後上訴至終院。今年1月底,終院裁定政府勝訴,恢復原審的定罪和判刑15個月,並發還給高院審理。
支聯會多年來舉行「六四」悼念晚會,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支聯會於2021年9月解散。
「反送中」運動發生之後,香港不少泛民主派人士先後被捕及被起訴,鄒幸彤是其中之一,也備受海外關注,她去年獲得法國及德國政府頒授的2023年「法德人權及法治獎」。
2021年12月,鄒幸彤也曾獲得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Chinese Democracy Education Foundation, CDEF)頒發第35屆傑出民主人士獎,同年又獲得獨立中文筆會林昭紀念獎。
鄒幸彤的中國未婚夫野渡上月曾在明報撰文,透露鄒幸彤在獄中得知親人去世時肝腸寸斷;野渡又表示,他們除了相見難,收信也難。
據報導,野渡與鄒幸彤已經5年不能相見,而野渡正被中國當局限制出境。(編輯:周慧盈)11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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