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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證協強化管理 券商持股上市公司1%以上須披露

2022/8/25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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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5日電)中國證券業協會(中證協)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券商加強自律管理3項目,包括投資標的持股達1%以上必須在研究報告披露、規範調研紀要管理、加強規範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為等。

綜合中國基金報、第一財經等媒體今天報導,業界人士透露,這次自律管理通知起於要求明確落實先前規範,另也和近期市場出現的種種亂象有關,於是管理指向明確。

這份通知要求,券商發布對具體股票作出明確估值和投資評級的研究報告時,若持股達到相關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時,必須在研究報告披露持股情況;在研究報告發布日及第2個交易日,不得進行與證券研究報告觀點相反的交易。

報導指出,這個要求並非新規定,證監會2020年3月修訂「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中即要求券商披露持股情況;中證協是在相關自律規則上再明確化這項要求。

由於中國股市近年來,常有券商發布某檔個股研究報告後股價即告飆漲,雖然制度安排符合規定,仍免不了讓市場產生一些懷疑,明確落實持股披露要求,可消除這方面的質疑。

在調研紀要管理方面,中證協指出,各券商應嚴格遵循「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範」規定,調研紀要僅供內部存檔或撰寫研究報告使用,不得對外發布或提供給客戶,如發現違反規定發送調研紀要,中證協將依據有關自律規定查處。

中證協要求券商加強對分析師參加外部評選的管理,認真審核參評人員參評資格。(編輯:李雅雯/邱國強)11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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