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再發金融業限薪令 明定管理層薪資上限
(中央社記者吳柏緯上海4日電)金融業在中國每年的行業平均薪資排名中始終名列前茅。然而近日官方發布一份通知,要求管理階層、重要職務員工的薪資總額不得高於企業薪資總額35%,被解讀為「金融限薪令」。
金融業向來被視為「多金」行業,日前陸續發生從業人員家屬「曬工資單」炫富的事件,引發輿論關注。近日,中國財政部發布「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國有金融企業財務管理的通知」,當中部分內容規範金融企業員工的薪資上限。
根據第一財經、新浪財經報導,這份通知要求金融企業優化內部收入分配結構,工資總額向基層員工傾斜,建立健全薪資分配遞延支付和追責追薪機制等。對於高階管理層、重要職務員工的總薪資設下天花板,要求不得超過企業整體薪資35%。
此外,通知也進一步要求,企業發放績效獎金時,40%以上應採取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於3年,以此確保績效獎金支付期限與相應業務的風險持續期限相符。
除了設下薪資上限外,這份通知進一步要求金融企業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合理控制費用開支,商務宴請嚴禁講排場、杜絕奢侈浪費;嚴禁違規購建辦公室、豪華裝潢及添購高檔辦公傢俱。
報導提到,由於金融業平均收入較高,因此各式「限薪令」並未中斷。
在2009年,財政部發布通知,規定各國有金融機構高階人員2008年薪資,不得高於2007年薪資的90%;2010年,財政部初步建立「薪資與績效相符」、「長期激勵與短期激勵」相結合的薪資管理機制。
報導提到,今年以來證券業和基金業也相繼發布「限薪令」。
今年5月,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公司建立穩健薪酬制度指引」,要求證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時,應對董事長、高階管理人員、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分支機構負責人和核心業務人員建立薪資遞延支付機制,明訂適用條件、支付標準、年限和比例等。(編輯:李雅雯)11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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