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曾志健反送中涉暴動罪 預定9月中審訊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4日電)2019年在「反送中」運動示威中遭防暴警察槍傷的中學生曾志健,在潛逃1年半後,昨天被警方逮捕,其所涉案件預定9月中審訊。
香港警方昨天在西貢大網仔路北譚涌拘捕了21歲的曾志健,當時他與另外3人試圖乘搭快艇逃往台灣;警方在他們身上找到新台幣逾1萬元。
曾志健中午被押送到區域法院出庭,控方反對曾志健保釋,辯方也沒有提出保釋申請,法庭押後案件至9月13日再訊,期間曾志健還押看守。
2019年中「反送中」爆發時,曾志健是名18歲中學生;同年10月1日,他在荃灣參加「反送中」示威活動期間與一批示威者和防暴警察爆發衝突,有警員開槍並擊中曾志健的胸部。
曾志健事後被捕,同時被控一項暴動罪和兩項襲警罪,獲准交保外出。
曾志健原定於2020年12月22日出庭受審,他沒有依時現身,法庭應控方要求,向他發出拘捕令,其後有海外組織聲稱曾志健正在流亡,但沒有交代他身在何處。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下午公布拘捕曾志健等人的詳情。
他說,警方早前接獲線報,指曾志健等4名被通緝人士計劃逃離香港,國安處人員昨天凌晨在西貢大網仔路北譚涌部署,結果拘捕了4人。
被捕的另外3人也涉及「反送中」的暴動罪或非法集結罪,同樣因為缺席審訊而被法庭通緝。
李桂華說,被捕4人的年齡在16至24歲之間;警方昨晚同時拘捕了一名34歲男子,他涉嫌協助窩藏,負責轉移匿藏地點及提供食物。
據公布,曾志健等人曾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庇護但被拒,其後他們被人遊說棄保潛逃及離開香港。
其後,他們獲某團夥安排藏身於荃灣一個工廈單位內,約有1年時間沒有外出。期間,他們曾被放在紙箱內被當成貨物,送到另一地點藏身。
李桂華說,他們共支付港幣40多萬元(約新台幣150多萬元)作為偷渡費,安排他們偷渡的團夥曾為他們拍片籌款。今年初,有關團夥不再為他們安排食物,4人只能自行購買,直到被警方拘捕。
4人被捕時長髮披肩,甚為消瘦及憔悴。(編輯:李雅雯)11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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