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放寬就業港人定居 政府有時間感沒有時間表
(中央社記者沈朋達5日電)針對立法委員和社會的質疑,政府近日暫緩公布實施放寬從事專業工作港人申請定居的規定。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說,政府的溝通「有時間感,沒有時間表」,會採積極態度。
大陸委員會5日舉行例行記者會,邱垂正在回應相關提問時做上述表示。
近期有報導稱,政府放寬從事專業工作港人申請定居的修法,恐無限期暫緩。邱垂正對此表示,政府會持續與國會及各界溝通,化解疑慮爭取支持,「不會強渡關山、貿然推動」。
他強調,政府的溝通是「有時間感,沒有時間表」,意即不會消極放著不動,而會積極廣納各界意見,化解爭議,並在爭取更多共識後落實。
邱垂正說,這項修法並非忽然成形,而是經過政府跨部會多次會商反覆討論,並參採民間的意見。
他也重申,相關修法已研議包括居留審查、5年觀察期、專案認定和國安審查「4道關卡」把關,確保國安零風險。
對於有立委質疑港人的定居規定較外籍人士寬鬆,邱垂正說,港澳居民在居留定居方面,是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和適用「入出國移民法」的外國人,兩者在制度適用範圍上有根本差異,無法完全類比。
有立委主張港人申請在台定居前,應先放棄香港永久居留權。邱垂正回應,政府機關會研議評估。
有網路言論稱,陸委會將打電話向立委陳情、上網連署廢除港澳條例的民眾,視為配合中共「認知作戰」。
邱垂正說,民眾透過網路和電話對公共議題表達意見,本來就是民主社會的常態,陸委會感謝各種批評指教,凡是有助政策更臻於完整的,都會納入參考。至於網路傳言的真假,相信民眾可理性判斷。
為解決港人目前在台居留、定居等相關問題,政府修訂「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港人在台從事專業工作居留5年、每年居留時間達183天,且滿足最後1年月收入達基本薪資2倍等條件,可申請定居。政府本擬於5月1日公告新制,但由於多名立委擔憂國安疑慮、民間也有反對聲浪,因而暫緩實施。(編輯:楊昇儒)1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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