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接管近2年 中國包商銀行被裁定破產
(中央社記者沈朋達上海10日電)與「明天系」關係密切、2019年因不良信貸問題遭中國官方監管的包商銀行,2月間已被北京法院裁定破產。而多名全國人大代表也呼籲官方,完善金融機構的破產法規。
21世紀經濟報導,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月7日正式裁定,遭中國銀保監會、人民銀行(央行)等部門監管近2年的包商銀行破產。
包商銀行於2020年11月申請破產清算。裁定書指出,包商在申請前已無任何生產經營、在職人員。而包商明顯已「資不抵債」,沒有實際清償能力。
報導引述審計報告指出,截至2020年10月31日,包商銀行淨資產為人民幣負2055.16億元(約新台幣負8930億元),資產總額為4.47億元,負債總額為2059.62億元。
包商銀行在2019年5月被指出現信用風險,遭中國人行、銀保監會聯合監管,並委託中國建設銀行託管包商業務。
而包商銀行的興衰,和目前也遭監管的「明天系」(明天控股集團)關係密切。
報導指出,包商銀行的前身為1998年成立的包頭市商業銀行,2007年更為現名,之後業務大舉擴張,在北京、深圳、成都和寧波都設有分行。
報導指,包商銀行的信用風險問題,與銀行長期在董事長李鎮西的控制下,公司治理全面失靈有關。
報導引述統計指,「明天系」對包商銀行的持股「一股獨大」,比例高達89.27%。而「明天系」2005至2019年共註冊209間空殼公司,以347筆借款方式套取信貸資金達1560億元,都成為不良貸款。
「明天系」創辦人肖建華2017年1月在香港四季酒店,被疑似便衣公安押回中國大陸,外傳當局要求他協助調查2015年中國股災及清理資產等問題。而「明天系」旗下9間金融機構,也已於2020年7月遭中國銀保監會和證監會監管。
包商銀行的事件,也凸顯出中國有關銀行破產法規的不足。報導指出,多名來自人行的中國全國人大代表,近日在「兩會」(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會議)中提出設立相關的專門法規。
身兼全國人大代表的人行廣州分行行長白鶴祥以包商銀行破產指出,現行的中國「企業破產法」對金融機構破產,只有原則性規定,應制定「金融機構破產法」,完善金融機構的市場化退出機制。
同為人大代表的人行南京分行行長郭新明、全國政協委員兼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長殷興山則建議,在「企業破產法」中設立「金融機構破產」的專章。(編輯:邱國強)1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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