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現生機? 中國被抵制「劣跡藝人」可申請復出
2021/2/5 18:45(2/5 23:42 更新)
(中央社台北5日電)中國演出行業協會今天宣布,藝人若危害國家統一、違反道德倫理與法律都是「劣跡」,將被業界抵制至少1年。若劣跡藝人想復出,須在禁令屆滿前3個月提出申請,獲得同意後才可重新活動。
中國國家廣電總局去年11月發出「劣跡令」,要求各地相關單位採取有力措施,不為「違法失德藝人」提供「公開出鏡發聲機會」。包括男星文章、女星鄭爽都被評為「劣跡藝人」而遭到業界抵制。
中共官媒人民日報微信公眾號「俠客島」去年也曾點名柯震東、范冰冰、陳羽凡、翟天臨、黃海波等人都應列入劣跡藝人,要求必須封殺他們透過直播復出。
據新華社報導,中國演出行業協會5日發布「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15種「劣跡行為」,以及被抵制的劣跡藝人重新復出的規則。
根據辦法,煽動仇恨、欺瞞觀眾、不履行合約、違反法律與道德倫理等行為都被視為劣跡。此外,「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也是明定的劣跡。
據報導,目前被評為「劣跡藝人」的演藝人員,會遭到演出行業協會及業界相關組織、機構聯合抵制至少1年,時限最長可到永久,等同永久放逐。
不過這份辦法首度推出劣跡藝人在抵制期屆滿後的復出規定,這也代表許多長期被抵制的藝人似乎重現生機。
辦法規定,劣跡藝人需在抵制期限屆滿前3個月,向協會的道德建設委員會提出申請,經委員會同意,這名藝人結束抵制期後才可繼續從事演藝活動。
報導引述業內人士說,符合復出條件的藝人在聯合抵制措施取消後,將會監督並引導參與培訓、職業教育、公益項目等活動,改善社會形象。(編輯:吳柏緯/楊昇儒)11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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