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與濫權 前福建省副省長張志南被訴
2020/12/4 13:38
(中央社台北4日電)據陸媒報導,今年4月落馬的前福建省副省長張志南,近日已被南昌市檢察院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罪名為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報導指,張志南是今年首名落馬省級官員。
據中共官媒人民網、中國經濟日報報導,張志南被指在擔任福建省發改委主任、省政府副省長和福建省委常委期間,濫用職權使政府財政資金遭受重大損失,依法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報導引述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張志南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地位,為他人在公司經營、用地審批、獲取補助、銀行貸款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相當巨大。
張志南於今年4月被查,中國官方9月宣布開除張志南的黨職與公職。報導指出,張志南是今年首名落馬的省級官員,2020年的「首虎」。
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中共中央紀委和中國國家監委網站則於9月底發布通報,指張志南在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期間,「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敷衍應付、作風漂浮,搞形式主義」,以及「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家風敗壞、生活腐化墮落」等。
張志南是中共18大以後第3名落馬的福建省級領導幹部,另外兩人是2015年3月落馬的福建副省長徐鋼,2015年10月落馬的福建省長蘇樹林。(編輯:吳柏緯/周慧盈)109120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