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深圳12港人家屬報案 要求警方交待案情
2020/9/20 19:12
(中央社台北20日電)12名港人涉嫌偷渡被拘押在深圳,他們的家屬今天赴香港警察總部報案,要求警方交待詳細案情、港府確認他們的狀況,及確保家屬委託的律師能順利會面。
綜合香港電台和商業電台報導,被扣押港人鄭子豪的父親表示,8月底曾因兒子失蹤向警方報案,而警方隨即展示他和兒子在通訊軟體中的對話紀錄,內容指兒子要「出海釣魚」,因此不受理案件。他質疑警方早已掌握鄭子豪的資料。
另一名被捕港人李子賢的父親則表示,即便目前無法與兒子見面,也希望能有相片或信件確認他的狀況。
報導引述協助家屬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表示,目前被捕港人的資訊都只由中國大陸提供,希望港府相關部門能提供當天船隻雷達紀錄等詳細資訊。
報導指出,家屬要求港府以會面或通話方式,確認12人情況,並確保家屬委託的律師得以會面。
之前,多名家屬曾為被扣押港人聘請大陸律師,但律師始終無法能當事人會面。
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日前接受香港無線電視台(TVB)專訪時指出,被扣押港人已按大陸官方提供的名單,各自選擇2名律師。
不過有當事人家屬質疑,若當事人已自行選擇律師,為何相關律師未聯繫家屬;家屬並強調拒絕「官派律師」,要求當局讓家屬委託律師為當事人辯護。
香港電台報導,至少有4名家屬委託的大陸律師,未來一週將再次赴深圳尋求探視當事人。
12名港人8月底從香港乘船偷渡前往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逮捕。據報導,被捕的12名港人中,包括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其餘11人大多是「反送中」抗爭參與者。(編輯:沈朋達/繆宗翰)10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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