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泛民譚得志涉發表煽動文字 二度申請保釋遭拒
2020/9/17 17:05
(中央社台北17日電)香港泛民團體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日前被警方以「發表煽動文字」等13項罪行拘捕,譚得志今天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遭拒,仍須繼續羈押。
譚得志6日被香港警隊國安處拘捕,8日在粉嶺裁判法庭提堂(首次開庭)時,法官將案件延後至11月17日審理,期間不准保釋。
譚得志日前也曾向法庭申請過保釋被拒,目前仍將繼續羈押在荔枝角收押所。
綜合港媒報導,譚得志被指5月在銅鑼灣以舉行「健康講座」名義,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警務人員作出的命令,和發表煽動文字。
他也被控在3月和7月間,在多地發表煽動文字;還被控1月在大埔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的人,在無合法權限下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以及3月於牛頭角的公眾地方內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行為。
對於譚得志被捕,泛民主派批評官方是「以言入罪」,「審查港人的思想、言論及政治立場」;建制派人士則指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編輯:沈朋達/繆宗翰)10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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