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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長:立法會延任決定 符合一國尊重兩制

2020/8/16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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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6日電)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立法會延任決定後惹議,律政司長鄭若驊表示,因前述決定所引起的立法會空缺,須按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處理,稱決定符合「一國」,也尊重「兩制」。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11日通過決定,香港立法會9月30日起繼續履職「不少於一年」。

決定公布後,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日前在香港電台的節目中,針對上述決定提出質疑,認為相關決定凸顯香港不再行使普通法及「基本法」,而是實踐「全面管治權」,以中國特色法律制度處理香港問題。

鄭若驊今天透過律政司長網誌表示,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切合中國的憲制秩序,適用於香港特區,相關決定既符合「一國」也尊重「兩制」。

她稱,香港特區政府無權處理涉及因延後選舉而出現的立法會空缺問題,相關問題須由最高權力機關,按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來處理。

鄭若驊引述一宗2018年的司法覆核案,稱法官接納案中的專家證據,指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具法律效力,對中國大陸及香港特區的政府機關(含香港法院)有約束力,並確認香港法院無權裁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否無效。

鄭若驊表示,處理因延後選舉而引起立法機關的空缺「從來不屬於特區的自治或管轄範圍」,無論是政府或法院都無權處理,因此「基本法」所保留的普通法,「絲毫不受影響」。(編輯:賴言曦/沈朋達)10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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