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向記協投訴6網媒 指報導不實有違操守
2020/7/22 13:01(7/22 13:19 更新)
(中央社台北22日電)香港警方20日致函香港記者協會,投訴包括「立場新聞」在內的6家網媒,涉及報導不實和有違記者操守。學者指由官方機構投訴的作法不尋常。記協則決定調查個案,呼籲警方提供詳情。
香港警察21日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上傳寄給香港記協的信函,指20日已致函對方,就5至7月共6宗涉嫌不實報導和有違記者操守的事件,正式向記協的操守委員會投訴。
信函中提到了立場新聞、眾新聞、丘品創作、深學媒體、全民新聞和加山傳播等6家網媒,指控他們涉嫌派出未成年學生記者、對女警外觀發表冒犯評論、近距離拍攝警員容貌或印有警員個人資料的文宣、報道失實偏頗及誤導公眾等。
明報報導,記協對此回信稱,以警方身分投訴不屬於公眾投訴範圍,而6宗投訴大部分涉及記者個別的行為舉止,並非「不實或有違操守報導」;但基於記協是專業的新聞工作組織,決定調查投訴個案,要求警方盡快提供相關報導原文、事件詳情和在場警員聯絡方式,以便追蹤。
報導引述香港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教授蘇鑰機說,之前警方也曾向報業評議會提出數十起投訴,主要針對香港蘋果日報的報導,但因證據不足,部分涉及編採判斷而非出錯,因此投訴不成立。
報業評議會的網站介紹,該組織是接受民眾對香港報刊投訴的專業自律性團體,也是獨立的非營利組織。
他說,警方這次轉而向記協投訴,應是聚焦媒體對警方不友善的作法;他也指,由官方機構投訴的作法並不尋常。
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則認為,警方信任記協會做出獨立公允的判斷,才向他們投訴,而警方應接受裁決;反之,警方也不應阻止成立調查警方的委員會,否則記者投訴無門,並不公平。(編輯:沈朋達/繆宗翰)1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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